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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开展市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征缴稽核工作的通知

关于开展市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征缴稽核工作的通知

济医保发〔2022〕21号
2022-09-30
索 引 号11370800MB2855926Y/2022-0677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
发布机构济宁市医疗保障局组配分类部门文件
成文日期2022-09-30失效日期
有效性有效

非政策丨济医保发〔2022〕21号 关于开展市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征缴稽核工作的通知

关于 开展 市直 医疗 保险 参保单位 征缴 稽核工作的通知

济医 保发 〔 2022 〕 21 号

市直医疗保险 各参保单位:

为贯彻落实 医疗保险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,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,规范参保单位参保缴费行为,根据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 法》 、 《 社会 保险 费征缴暂行条例 》 和 《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和安排,经研究,确定开展 市直医疗 保险 参保单位 集中稽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稽核范围

稽核 范围为应 在市直 医疗 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缴费的各类单位,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,各类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个体经济组织、人事事务代理机构以及 医疗保险 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、省属驻济各单位等(以下简称“用人 单位”)。此次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稽核 暂 抽取 市 直参保 单位 200家。

二、稽核 时间

20 22 年 10 月 8 日至 12 月 10 日。

三 、稽核内容

稽核 用人 单位 2022年度 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情况。重点稽核以下内容:

(一) 医疗保险 登记情况。依法对 用人 单位 是否按规定进行 参保 登记,包括 对 依法变更登记、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稽核,发现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。

(二)参保人数。稽核 用人 单位 在职职工人数,查找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和“应保未保”问题,督促 用人 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参保缴费,维护职工的 医疗保险 权益。

( 三 )缴费 基数。稽核 用人 单位 工资账目,是否按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。用人 单位 工资支出总额及其职工个人工资收入是 医疗保险 费计费的重要依据。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,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。凡是国家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,均应作为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。

( 四 )缴费能力。对欠缴 医疗保险 费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稽核。通过稽核认定欠费单位的缴费能力,督促 用人 单位清欠 医疗保险费。

四 、提供资料

稽核以书面稽核方式为主,必要时开展现场稽核。被稽核单位 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以下资料。

(一) 2021年 度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);

(二) 2021年 度财务总账、各类明细账、银行日记账、现金日账,2021年度12月的全部会计凭证;

( 三 )最后一次缴纳养老、医疗保险费缴费单据复印件;

( 四 )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申报缴费相关账务、资料 ;

( 五) 填写 有关 表格(见附件)。

1、《 济宁市 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 稽核 表》(纸质和电子版) ;

2、《 2021年 1-12月在职职工工资收入发放明细表》(纸质和电子版) ;

3、 济宁市参保 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承诺书 ;

4、其他事项。

( 1 ) 聘用退休、已在外单位参保、实习学生、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动者等人员,要提供相关的退休证、参保证明、学生证、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。

( 2) 中央、省属驻济单位复印省 医保 部门《 医疗保险 稽核表》或经上级 医保 稽核缴费部门盖章的缴费单据即可,不需 报送 上述会计资料,但 需 上报所有表格(含电子版),按要求存档备案。

( 3) 留存资料: ① 用人 单位 2021年 度会计报表及“应付工资明细账”复印件,复印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单位公章;②加盖单位公章的各项表格 及承诺书。

材料报送时间以附件 1明确的时间为准,报送地点市人防大厦13楼(任城区建设路33号),附件1中序号1-50号用人单位报1302房间,51-100号用人单位报1304房间,101-150号用人单位报1306房间,151-200号用人单位报1308房间。

五 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 医疗保险 稽核工作。医疗保险 稽核工作是 医疗保险 基金征缴 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,是 医疗保 障监管 的 一项重要内容,是增强 医疗保险 基金支撑能力的客观需要,同时也是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。各用人单位 要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按时报送材料,确保 提供的 村 料全面详实。

(二)严肃认真落实稽核结论。各 用人 单位要严格按照稽核结论 对缴费基数 做相应调整,及时交纳欠交或少交的医疗保险费。对拒不参加 医疗保险 稽核、拒不整改、逾期不改、损害职工参保权益 及 职工反映强烈的单位,市医保局将 依法 依规进行 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,并在相关媒体、网站上公开曝光。

联系人:马茜茜 联系电话: 7909976

附件:

1、《济宁市市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稽核 统计表》

2、《 济宁市 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 稽核 表》

3、《 2021年 1-12月在职职工工资收入发放明细表》

4、 济宁市参保 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承诺书

济宁市医疗保障局

2022年9月 30 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PDF版:

济医保发〔2022〕21号 关于开展市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征缴稽核工作的通知.pdf

word版:

济医保发〔2022〕21号 关于开展市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征缴稽核工作的通知.doc

附件:

附件1济宁市市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稽核统计表.xls

附件2济宁市市直单位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稽核表.docx

附件32021年1-12月在职职工工资收入发放明细表.xls

附件4济宁市市直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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